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贵港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申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标志牌》需要提交的材料
2007-11-30 20:09  文章来源:贵港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申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标志牌》所需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建设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出具屠宰厂(场)规划选址意见);
  (4)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查意见(出具屠宰厂(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意见);
  (5)畜牧部门的审查意见(出具屠宰厂(场)选址和设计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意见);
  (6)卫生部门的审查意见(出具卫生许可证,生产用水使用自备水源的要提供水质卫生检验合格报告;
  (7)屠宰厂(场)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及有关图纸(包括地形图、总平面图、设备布局平面图)。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申领酒类零售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2007-11-13 18:46
申请外商投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2007-10-30 09:32
申办进出口经营权所需要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2006-05-18 08:22
申办加工贸易批准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2006-05-18 08:16
申领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2006-04-24 08:07
申请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2006-03-13 20:13
申请设立外商合资、合作企业需要提交材料    2006-03-13 20:07
贵港市商务局关于请紧急提供“品牌万里行”报送材料的通知    2006-01-24 21:4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危 瑜 电话: 010-51651200-63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