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领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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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24 08:07 文章来源:贵港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凡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应当持有《酒类批发许可证》。
申领《酒类批发许可证》可以到贵港市商务局办理。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新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则提供名称预核通知);
(2)卫生许可证;
(3)经销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面积要求为:贵港市三区15平方米以上,桂平市、平南县12平方米以上);
(5)验资报告书或其它注册资金证明(注册资金要求为:贵港市三区15万元以上,桂平市、平南县10万元以上);
(6)仓储设施使用证明(仓储设施面积要求为:20平方米以上);
(7)营业场所及仓储设施消防安全意见书;
(8)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需有两名以上具备酒类知识人员);
(9)购销管理制度;
(10)质量检验制度;
(11)财务制度;
(12)《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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