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港市率先在全区实行家电下乡直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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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7 08:32 文章来源:贵港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12月,贵港市正式开展推广家电下乡工作,通过成功举办启动仪式,迅速在全市铺开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截止到2009年4月20日,全市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824台,销售总额1435.3万元,兑付补贴85.2万元。
在推广工作中,财政补贴兑付给农民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进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原有工作模式规定的补贴申领中间环节多,手续比较麻烦,一些已经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消费者甚至放弃了申领财政补贴。针对当前这个影响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现象,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港北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方便农民的角度出发,以贵港市港北区为试点,实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在销售环节当场兑付的政策。新的兑补方法具有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简单化的优点,它是由政府牵头实施,以政府正式文件为依据,与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同步施行的一项制度,与一般商家自行操作的当场兑付补贴的短期促销办法相比,更加安全、更加持久、更加有利于在大范围内推广。新兑付办法的具体操作方式是:
一是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文,制定了《港北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在销售环节兑付的办法》(港北政办[2009]15号),2009年4月1日后在我市港北区正式实行该兑付办法,明确新的补贴程序、补贴款结算和相关责任条款,先由销售网点在销售时当场扣除应补贴的款项,让农民第一时间享受补贴的优惠,然后收集有关材料,录入相关销售信息后,销售网点再统一到区财政局领取先前垫付的补贴款,逢十日结算一次,每月结算三次。二是由港北区政府和销售网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规范销售网点销售和申领补贴行为。三是针对补贴兑付方式的变化,充分发挥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的职能,采取在户口本上加贴购买登记表,加盖骑缝识别章的做法,有效解决了无法识别每户农民购买家电数量的问题,杜绝了可能出现的不符合家电下乡政策的违规现象。
通过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目前港北区家电下乡的销售和补贴兑付都出现了较好的增长势头,4月1日至20日,港北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达1090台,销售额179.6万元,当场向农民兑付补贴23.35万元,比前三个多月兑付补贴总和还多,兑付补贴率也从4月1日新政策实施前的38.7%提高到现在的100%。新兑付办法的实施,除了具有方便农民及早拿到财政补贴款和提高商家的销售额的优点之外,还大大减少了政府部门的工作量,如财政部门从以前每天接待几十名农民申领补贴减少到现在每月接待固定的数十个商家,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共赢的新局面开始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