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第二期酒类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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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14 12:01 文章来源:贵港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市、县经贸局,各有关酒类企业:
为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以及《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受自治区商务厅的委托,我局决定举办第二期酒类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酒类批发企业、重点酒类零售企业、重点酒类生产企业各1名负责人;
2、没有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酒类企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解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和《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
2、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以及实际操作方法;
3、酒类基本知识。
三、培训方式
1、培训教材: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流通管理培训教材》。
2、考试: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试题由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命题。
3、考试合格证的核发:考试合格者由我局核准发给酒类流通管理培训合格证,该合格证将作为酒类经营者从事酒类经营的必备条件。
四、培训时间:2006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共1天。
五、培训地点:贵港市星光大酒店会议室(贵港市中山路农业局大院内)。
六、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七、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企业将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8月16日前报到我局市场运行调节科;
2、桂平、平南经贸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酒类批发企业经营者、重点酒类零售企业经营者和酒类生产企业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8月16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汇总报到我局市场运行调节科。
3、请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在报到时交1张一寸的彩色照片。
联系人:杨新田,电话:4564162,4564003,传真:4564182。
贵港市商务局
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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