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酒类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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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11 17:36 文章来源:贵港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市、县经贸局,市直各有关酒类企业:
为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以及《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受自治区商务厅的委托,决定举办酒类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县经贸局从事酒类流通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酒类批发企业、重点酒类零售企业、重点酒类生产企业各1名业务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一)解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和《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
(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以及实际操作方法;
(三)酒类基本知识。
三、培训方式
(一)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流通管理培训教材》。
(二)考试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试题由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命题。
(三)考试合格证的核发
考试合格者由我局核准发给酒类流通管理培训合格证,该合格证将作为酒类经营者从事酒类经营的必备条件。
四、培训时间
200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共1天。
五、培训地点
贵港市星光大酒店会议室(贵港市中山路农业局大院内)。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企业将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7月11日前报到我局市场运行调节科;
(二)桂平、平南经贸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酒类批发企业经营者、重点酒类零售企业经营者和酒类生产企业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7月12日上午前统一汇总报到我局市场运行调节科。
联系人:杨新田,电话:4564003,传真:4564182。
贵港市商务局
二00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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