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推广贵港商务综合执法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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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10 21:20 文章来源:贵港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在部网站刊登了《贵港:创新思路推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一文,介绍了贵港推行商务综合执法的经验。
2008年11月21日至22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商务行政执法暨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研究部署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部长助理房爱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北京、重庆及广西贵港、河北唐山、湖北宜昌等地成立综合执法队伍的经验做法,部署积极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姜增伟副部长在讲话中说:“近年来,一些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等领域,组建了执法队伍,落实了编制经费,制定了执法制度,有的还探索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北京市、广西贵港市、河北唐山市、湖北宜昌市等地区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特许经营、拍卖、典当、美容美发、再生资源回收等领域的执法权。这些都为下一步强化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2008年12月3日—4日,全国部分城市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在哈尔滨召开,贵港作为全广西唯一城市被邀派员参加,贵港市商务局骆泽昌副局长在会上所作的经验介绍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关注,纷纷表示要学习借鉴贵港经验。
2008年12月17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务部将组织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对试点地方提供必要的的支持。据悉,2009年将在全国选取10个省级、100个市级、200个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商务行政执法试点,推动市县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整合、充实现有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执法力量,组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贵港有望成为试点城市之一。 |